企业电解车间“浓烟滚滚”存爆炸风险 危化品用小货车拉
自9月23日起,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的16个综合督导检查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
“这一工段为什么没有气体检测报警器?把你们的设计图纸拿来看看。”
“三氧化硫万一泄漏,遇到空气中的水蒸气就会形成烟雾,很容易就能发现。”企业负责人答道。
“三氧化硫是转化完成的产物。转化前的管道里还有二氧化硫,一旦发生泄漏,人员怎么能及时知道?”督导检查组专家说。
企业负责人哑口无声,表示下一步立即整改。
这是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导检查组第十四组在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查看户外的二氧化硫转化工段时的一幕。11月7日-11日,综合督导检查组赴甘肃省白银市、金昌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记者跟随第一小组,赴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等地多个危化企业探访。
在查看上述公司的硫酸车间安全风险公告栏时,督导检查组发现,公告栏中的预防控制措施缺少工程技术、应急、个体防护等内容。在风险级别为“较大风险”的硫酸日常生产作业和电场处理作业中,预防控制措施仅列出了一些抽象的管理制度。
企业负责人解释,这是由于公告栏空间较小,导致预防控制措施内容展示不全。专家建议,把不重要的内容去掉,只保留重要的、存在较大风险的项目。“比如,硫酸的日常生产作业,气体报警器、现场视频监控、防酸碱衣服等都属于预防控制措施,目的是要让员工了解清楚。”
白银昌元化工有限公司的电解车间。新京报记者 展圣洁 摄
氢气敞口排放,风险较大
白银昌元化工有限公司的电解车间里浓烟滚滚,气体从敞口的电解池中冒出,弥散到车间内,从与外界相连的顶棚排出。
“氢气是可以直接排放的,但这种排放方式风险较大。”督导检查组专家表示,常规排放方式是通过管道将封闭电解池内的氢气收集起来,高出顶棚二米以上排出。
据了解,该车间发生的是电解锰酸钾产生高锰酸钾的反应过程。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氢气直接排放到车间里,会有什么危险?专家解释,车间现场虽然有风机,可以将产生的氢气吹出顶棚,可一旦风机发生故障,车间内的氢气不能及时排出,达到一定浓度时,就有发生爆炸、火灾的危险。
资料显示,氢气的爆炸极限是4.0%~75.6%,只要一定空间内氢气的体积浓度处于此区间,遇到点火源,就有可能发生爆炸。“举例来说,天然气的爆炸极限是5%~15%,相比之下,氢气的爆炸极限范围大得多,浓度也更容易达到。”
点火源的种类较多,既有明火,也有不易察觉的静电火花,比如人体带的电、衣物摩擦产生的静电。“如果车间内的氢气没有及时和外界空气交换,浓度达到4%以上,遇上现场的静电、电线破损等,就极有可能发生爆炸。”专家表示。
现场的企业负责人解释称,车间厂房顶部装有8台氢气检测报警器,可以对氢气浓度超标情况进行及时监测。然而,专家经询问发现,氢气检测报警器报警信号未按要求传送至24小时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值班室。“一旦氢气浓度超标,氢气检测报警器现场报警,控制室或值班室内却无人知晓,没有办法及时处置。”
此外,督导检查组发现,该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未按应急管理部今年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企业负责人只是口头表示,厂区内并无老旧装置。
“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需书面列出厂区内所有设备的清单,标明启用时间、设计年限等,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一一进行隐患排查,而不是仅口头说有没有老旧装置。”专家说。
岗位交接存在漏洞
对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来说,重点岗位人员的交接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确保交得清、接得明。11月9日,督导检查组在白银农升化工有限公司的罐区岗位记录表上看到,当天某时,本来空空如也的液氨球罐A罐液位增加至约4.5米。
督导检查组立即询问身边的当班岗位人员,A罐采用的是何种进料方式。该当班人员表示,是上一班岗位人员将罐车里的料卸到液氨球罐A罐里的。
“既然A罐里的料是卸车进的,和A罐连通的B罐,昨天下午就停工了,为什么液位下降了这么多?”督导检查组专家质疑道。当班岗位人员陷入沉默。
督导检查组向企业负责人询问情况。新京报记者 展圣洁 摄
这时,一企业负责人解释,A罐的液位变化是由于将A罐与B罐之间连通的阀门打开了,让B罐里的一部分料进到A罐里。
“这和我预想的一样,A罐液位上涨,B罐液位下降,明显是平压进料的方式。”专家表示,这说明企业的岗位交接存在漏洞,是一个潜在的风险隐患。
“岗位交接分为两种,一种是记录交接,几点几分打开了阀门,转了几圈,都要在本子上记录清楚;一种是现场口头交接,在现场向对方指出自己的操作。”专家说,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交接班不到位造成的,需要引起重视。
在对企业台账进行抽查的过程中,督导检查组发现,该公司已于11月8日停工,但停工方案风险辨识不全面,比如缺少对液氨管道加装盲板的操作;特殊作业管理存在问题,个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监护人一栏空白等。
危化企业无押运车辆、驾驶员信息
危化品的运输也是此次督导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涪泾源氧气站是一家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宝积路街道的小型危化企业。11月10日,督导检查组在询问氧气站负责人时发现,氧气瓶、二氧化碳钢瓶等均由企业派出的车辆押运。
“氧气瓶、二氧化碳钢瓶等属于危化品,需要用专用车辆押送,怎么能随便用小货车拉呢?”专家提醒,由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车辆押送危化品,属于违法行为。“人员缺乏资质、未经培训,在押送危化品的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不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可能会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在查阅企业的出货记录时,督导检查组发现,只有目的地等信息,无出货数量记录,也没有装卸危化品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信息。“对押运车辆、人员等信息进行记录,目的是一旦事故发生,可以进行溯源、追责。”专家表示。
督导检查组检查随车配备的灭火器。新京报记者 展圣洁 摄
督导检查组在停车场抽查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现随车配备的2台手提式灭火器已于2022年8月过期,但10月的随车安全检查记录却显示消防设施有效。
据悉,自9月23日起,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的16个综合督导检查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此次督导检查既查各地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完成情况,又查各地能源保供安全工作、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和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等工作部署情况,重点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有效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